7月2日,辽宁省盘锦市政协举行“建立以资金保障为主的污水处理厂运行保障机制”专题协商会,副市长王庆良通报了全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水处理工作不应该游离於城市管理建设之外,要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市政协主席刘家升说。
截至目前,盘锦市城区建有4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24万吨。各乡镇共建有17座污水处理厂,目前保持运行的3座,间歇运行的6座,未运行8座。委员们在赴县(区)、乡镇深入调研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后,发现存在着管网建设制约、污水收集有死角、设计规模不符、运行负荷较低、资金来源无保证、运行管理困难等问题。
协商会上,委员们就保障污水处理厂经费来源、提高污水收集效率、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加大处理后中水再次利用范围、制定合理的污水处理规划布局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并与市、县(区)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协商。
“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纳入县乡(镇)年度考核,纳入各地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建立严格的问责制。”高凤良委员建议。“吸引自来水供水等公用事业单位参与污水建设模式。”潘卫岗委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为供水部门专业技术水平较高,掌握着居民的用水情况,有能力实现水费统一征收。来自基层的代表吴家镇副镇长李坤建议,“吸纳社会投资,如结合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力量参加污水处理厂管网投资、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