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目标,市政府将对各县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近日,《六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正式出台,并公布了各县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等。
据悉,各县区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指标考核主要包括行政区域内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的完成情况。并重点考核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建立情况,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水资源配置、用水效率管理、水资源保护和相关配套政策制订及制度建设情况等。
同时,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需要用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立项和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