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我国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的首部法规,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养护、内涝防治、设施运营、污水再生利用及排污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统筹城镇建设发展和排水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住建局给排水监管处认真研究,精心策划了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走好落实工作的第一步。一是组织各县区排水管理部门、全市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参加住建部举办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宣贯培训班;二是在《淮海晚报》整版刊印《条例》条款,并开辟答疑专栏,分8期对《条例》进行答疑解惑;三是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到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宣传手册,该活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