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将进一步扩大水权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到2016年推动该项改革在全疆全面进行。9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权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现场工作会议在玛纳斯举行。
当天,自治区水利厅介绍了全疆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深入推进改革的目标任务,参会人员现场观摩了玛纳斯县开展水权改革试点情况。
水权交易制度是指政府依据一定规则,把水权分配给使用者,并允许水权所有者之间的自由交易。如此依据市场交易的水分配制度,可以保证高价值用途的用水需求,以避免开发高成本的水源而破坏环境。
根据水权水价改革计划,各地要以流域或区域建立水权交易中心,借鉴土地交易、林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平台建设经验,建立水权交易平台;通过水库等调蓄性水利工程建立“水银行”,对节约水量进行调蓄;坚持有偿转让和合理补偿相结合,水权转让双方主体平等,遵循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双方的经济效益。
今后新增工业用水,原则上不再通过行政审批取得,全部由市场配置、购买取得水的使用权。对农业用水及其他用水户初始水权一定要明确,在发放水权证的基础上,用户节余水量通过水权交易中心上市交易,价格可以随行就市,真正意义上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
今年,自治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和典型性较强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地区伊吾县和巴里坤县等地开展了水权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截至8月31日,玛纳斯县项目区已累计向工业交易80万立方米水,实现水权净收益24万元,平均亩净收益21元;吐鲁番地区开展水权转让试点,累计转让水量8750万立方米,转让金额达8.75亿元,目前已到位2.19亿元。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覃新闻说:“从目前的经验来看,水权水价改革、水市场的建立,是实现农业用水向工业、城市和生态转换的有效途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可持续节水的有效机制,是在控制全社会用水总量条件下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用水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
在自治区水权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现场会上,自治区水利厅厅长覃新闻介绍了今后自治区水权水价改革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