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365个水质较好湖泊将受到特殊保护。
按照规划要求,到2015年,优于Ⅲ类(含Ⅲ类)的湖泊水质不降级,其他湖泊水质达到Ⅲ类目标。至2020年,规划内湖泊的水质进一步改善,水质为Ⅰ、Ⅱ类的湖泊比例有所增加,湖泊生态环境自然恢复能力明显增强。由于规划内的湖泊半数为饮用水源,规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饮水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