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质监局发布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DB/T1118-2014),并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个针对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的标准,北京市91座污水处理厂的能耗面临审核,实施后预计总体节能8%左右。
据悉,截至2012年底,北京已建成大中型污水处理厂41座、城镇小型污水处理厂50座,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389万立方米。随着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至2015年末,北京市的污水处理能力还将新增228万立方米/日。
“在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快速建设的同时,有必要编制地方标准,以规范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用能。”标准主要起草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技术部黎艳表示,标准将对污水处理行业合理用能、节能减排起到引领作用,同时为新建项目设计提供能源能耗核算技术支撑。
早在2012年6月,北京城市排水集团与北京排水协会成立了20余人的编制团队,通过收集、分析北京市34座污水处理厂及全国部分污水处理厂近3年的数据后,完成了标准初稿编制,并召开10余次专题讨论会及专家评审会,对北京市50%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调研,还在11座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为期1年的标准试行,最终形成了地方标准DB/T1118。
“给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制定了一个指标。”北京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张少阳说,标准能督促污水处理厂通过节能升级改造、技术更新等,达到标准要求,实现节能。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DB/T1118分别规定了综合能耗限额的限定值和先进值,鼓励企业追求更高节能。
“试点实施后,总节能在8%左右。”黎艳说,10万~20万t/d以上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基本都能达标,10万t/d以下的企业有60%~80%能达标。尚不满足达标条件的污水处理厂,需要采取节能措施,如通过调控关键运行参数、协同各工艺单元、用能精细化管理等,保障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的同时,实现节能降耗。
以北京清河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为例,其处理量为20万t/d,采用精细节能降耗系统后,其电单耗减少0.016kWh/m3,全年总电量减少138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55吨,节约电费108万元。
按照标准要求,北京市91座污水处理厂的能耗将审核,而日处理能力1万到10万吨之间的污水厂则是重点节能改造对象。同时,按照标准规定,污水厂处理后水的出水指标应符合一级B类标准,相当于无污染的4类水质标准。
DB/T1118是推荐性标准,如何确保其执行效果?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随着企业节能意识提升及节能举措加严,标准能起到引领、指导作用;另一方面,标准发布实施后,水务管理部门可据此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考核办法,如果标准被引用,就相当于在行业内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