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甘肃省高台县水务部门获悉,该县被确定为国家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是甘肃省5个试点县之一,将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用于试点灌区农业节水设施完善、计量设施配套和技术推广应用。
试点工作将进一步明晰农业水权,严格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措施,完善用水计量设施,在保证农田灌水定额内基本用水需求的同时,对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通过实施农业水价改革综合示范项目和高效节水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强末级渠系改造、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培育用水合作组织,对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实行分类水价,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实现水价虽提但负担不增、用水减少但效益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