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湖北规定跨界断面水质七成以上达标算合格
湖北规定跨界断面水质七成以上达标算合格
发布日期:2015/7/2 11:42:21

  湖北省人民政府近日正式下发《湖北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跨界断面年度水质达标率需达到70%以上才算合格,并将对不合格者实行项目限批。


  《办法》规定,考核管理范围为全省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行政区域的河流跨界断面和入长江、汉江主要河口断面的水质,考核指标主要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对长江干流和汉江干流等重点河流断面考核指标增加总磷。跨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环境保护负总责。


  《办法》要求,跨界断面水质实行按月监测评估、按年度进行考核。环保部门组织考核断面设置、水质监测、数据质量保证等工作,每月监测1次,按月通报。单次监测的全部考核指标达到此断面水质目标时,视为达标。单次监测评价结果劣于此断面水质目标时,将各考核指标浓度与入境(对照)断面对比,若各指标浓度均下降或保持不变,视为达标;若其中任一指标浓度上升,视为不达标。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跨界断面年度水质达标率在90%及以上的,确定为优秀;达标率在70%(含)~90%的,确定为合格;达标率在70%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


  同时,《办法》强调,水质考核结果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挂钩。不合格的,从下一年度开始,对与此跨界断面相关的市(州)或县(市、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实行限批(民生项目和节能减排项目除外)。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或在考核中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办法》要求跨界断面水质年度考核结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对各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入河排污口监管新规出台,如何治理管控污水
六安市出台全省首个公共供水管网工业企业用
《福建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规定》明年
黑龙江省财政厅: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最高检:高质效推进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案
解读 | 准确把握“四个体系” 持续推动
宁波发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
增强气候韧性,城市的关注点在哪里?——专
贵阳市中心地下32米处,有这样一座再生水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3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4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5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6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7“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8临沂市“黑臭河水体源头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
9美国未来20年将在污水基础设施上花费27
10跨界布局水环境治理!隧道股份环境集团揭牌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