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首部针对学校直饮水的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学校直饮水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出台,按照《规范》中的要求,学校对直饮水水质应每天一检,并应每月公示检测结果。
《规范》规定,管道直饮水制水间和水质处理器的设置地点周围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有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等污染物。制水间不得与污水处理、有污染物品堆放的房间相邻,不得设置卫生间。也就是说,不管是取水点、制水间,还是水质处理器,都要远离垃圾堆、厕所和其他不卫生场所。
学校应定期对水质处理器定期维护,检查清洗消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正常供水。对直饮水水质将每天进行检查,具体项目应该有: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而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这些项目应该一个月检验一次。放了寒暑假后,开学前学校也应该对净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给孩子们喝。
一旦水质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应立即重复测定,并停止供水,查明原因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保证水质检验合格后再行供水。学校应在直饮水供水处的醒目位置上公示当月水质检验结果,每月10日前由学校向当地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上报上月水质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