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十二五”以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通报如下,请抓好工作推进和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 总体情况
“十二五”以来,通过不懈努力,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工艺水平有了大幅提升。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建成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总计处理能力60.3吨/日。2014年全年处理污水15663 吨,削减化学需氧量(COD)27426吨,较2010年分别增长51.4%和70.2%。
全市县以上城镇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计划(两供两治2014-2016年污水治理项目)投资24.67亿元,截止2015年5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10.29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41.17%。2011-2015年5月累计新建污水管网352.9公里,占规划(590.48)建设长度的60%。其中,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已分别完成95%、58.1 %、84.15%、97.23%、42.2%以上的建设任务;市本级完成43.5%以上的任务。“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1万吨/日。霞湾、龙泉、董家塅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龙泉、白石港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项目已建成。市本级污泥集中处理中心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将新增污泥处置能力120吨/日。
截至2015年7月底,我市已建成或在建污水处理设施14座(株洲县淦田镇、朱亭镇、古岳峰镇、攸县新市镇、大同桥镇、网岭镇、茶陵县界首镇、炎陵县水口镇、沔渡镇、三河镇、十渡镇、鹿原镇),其中炎陵县、株洲县完成情况较好,醴陵市工作有待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已编制完成23个镇、20个镇正在编制、7个镇尚未启动规划编制。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配套管网工程未建成,造成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困难。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各市县对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缺乏正确认识,“等、靠、要”,缺乏有效的推进措施,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在编制规划时脱离实际,盲目申报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项目推进缓慢。
(二)建设进度滞后。云龙污水处理厂,醴陵、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受资金、征地拆迁等因素影响,建设进度滞后,实际建设进度跟不上规划目标任务。炎陵县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任务完成不到50%,导致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均偏低。醴陵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尚未提上工作日程。
(三)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力度不大。各市县普遍注重新建污水管网,但对老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雨污水管网的完善重视不够,推进力度不大,造成雨污合流,导致污水处理厂雨季进水浓度偏低。
(四)体制机制不顺。个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体制不顺,职责分工存在交叉重叠现象。醴陵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责任主体人为分割,导致城投公司负责的B线截污干管长期耽搁,影响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及减排能力的正常发挥。
(五)技术人员缺乏。各县市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普遍缺乏工作经验和技术指导。投入运营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维护管理,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得不到有效运营、维护和管理,影响设施正常运行。
下阶段,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和责任,理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要大力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融资改革,加大招商力度,通过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促进融资渠道、投资主体和运营模式多元化。要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依法进行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和施工建设。要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督查力度,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督查督办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