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济南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情况。据了解,这一方案已于4月27日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济南提出,今年年底之前全部推行河长制。

去年以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对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做出了部署安排。今年3月,我省印发了《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济南水系发达,河库众多,全市共有河流124条,各类水库187座,塘坝1849座。近年来,结合水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推行河长制管理模式,先后实施了锦绣川、狼猫山等20余座水库和300余座小塘坝除险加固工程,绣江河、商中河、锦水河等40余条中小河流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部分河道工程老化失修,水环境质量不高,侵占河道、围垦河库等问题依然存在。实施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市水生态问题,维护河库安全运行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工作方案分别确立了到2017年、2020年、2030年的工作总体目标:
到2017年年底前,在全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起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到2020年,重要河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城市建成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总体高于98%;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到2030年,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市河库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实现泉涌、湖清、河畅、水净、景美的目标。
市委书记、市长为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委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为副总河长。在黄河、小清河、玉符河等18条河道以及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狼猫山水库分别设立市级河长,由9位市级领导担任,明确一个市直部门为联系单位,负责落实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河库所涉及县区、镇(街道)领导分别担任相应河库河长。鼓励设置民间(义务)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城乡水务局,市委组织部等4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
市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河库管理保护和全市河长制工作。市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库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库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督导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县区、镇(街道)级河长职责根据河道管理权属分级负责,分别予以明确。
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二是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水库;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库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道、水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库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库系统治理;六是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