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是落实珠海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的重要措施之一。记者了解到,珠海将于12月底完成《珠海市海绵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建筑、道路、绿地、河湖水系等四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城市安全水平。
据了解,目前珠海编制了《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征求完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将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该项计划结合珠海城市主要问题和未来城市发展建设需求,提出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框架和实施方案,力争成为国内海绵城市建设的典范。
按照计划,珠海将划分为老城区、新城区两类海绵建设区,因地制宜采取低影响开发措施,按照建设的难易程度和城市建设计划安排,有序推进全市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进程,实现城市雨水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目标。
其中,横琴新区、西部生态新城将打造成为珠海海绵城市示范区,目前这两大片区的建设详细规划都在编制当中。依托这两大示范区,珠海将争取住建部和省住建设厅的支持,积极申报“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据了解,珠海将出台相关规范及制度,并已委托清华大学结合珠海实际情况编制《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规划建设、土地开发利用、运营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
此外,珠海计划今年12月底完成建筑、道路、绿地、河湖水系等四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各专项规划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前置基础性规划,充分衔接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提出各个专业的城市低影响开发策略、原则、目标要求、用地布局等内容,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在各个行业均能系统推进。
在资金保障上,珠海将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合理调整城市水利基金支出和使用结构,适当提高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用于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的比例,确保资金投入,形成建设“海绵城市”资金保障体系。同时,发挥PPP模式融资方式渠道多元的优势,使投资运营主体多元化,保证资金投入,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