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深化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政策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多项价格改革措施,其中水价改革、电力价格改革以及天然气价格改革都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
水价:城市污水处理费将提高
记者在《意见》中看到,我省物价部门将加快推进水价改革。简化用水分类,在2016年底前实现工商业用水最终到户价相同。
其中与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是污水处理费的全面征收。省物价部门表示,尚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开征后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
“目前来看,我省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还是比较低的,所以下一步将调整。”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负责人表示,在2016年底前,我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