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江苏拟规定:新区都要有雨水收集设施
江苏拟规定:新区都要有雨水收集设施
发布日期:2015/9/23 10:50:34

  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有关《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的说明。记者注意到,草案对水资源的回收利用有了明确的规定和措施。其中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进行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当配套建设渗水地面以及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城乡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用水,有条件的将统一要求使用再生水。


  目前,我省大规模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水资源短缺、水污染普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日益严重。草案在立法中,明确强调要加强非常规水源的利用。其中,市政用水、冷却洗涤企业生产用水、环境用水,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应当使用再生水,其他适宜使用再生水的,鼓励使用再生水。此外,一些诸如洗浴、洗车、游泳馆、高尔夫球场等特种用水行业则应当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或设施。


  草案还要求加大对雨水的收集利用。城市建设应当加强雨水收集利用,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设施。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进行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当配套建设渗水地面以及雨水集蓄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要求。


  此外,有委员认为,对于违反草案相应规定的处罚设定偏轻,既不足以体现水资源的价值,也起不到制约人们浪费水资源的行为,更达不到处罚和震慑效果,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如增加“未采取节水措施或者未将尾水收回利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增强气候韧性,城市的关注点在哪里?——专
贵阳市中心地下32米处,有这样一座再生水
德州市政联合德城区城管开展排水系统集中整
多水源联合调度!引黄济青工程实现“三水四
深规院:助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带头示
贵州黔南:减污染 加生态 “小黄河”变身
广东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出炉!你身边的河
合肥市市级公共排水设施移交工作正式启动
绵阳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水环境整治提升和
到今年底重庆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将超800平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3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4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5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6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7“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8临沂市“黑臭河水体源头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
9美国未来20年将在污水基础设施上花费27
10跨界布局水环境治理!隧道股份环境集团揭牌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