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成都市环保局获悉,近日,成都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共十条,包括190项任务,是成都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方案》要求:到2017年,成都全市区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成都市外环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府河、江安河、新津南河、毗河等河流的主要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全市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到本世纪中叶,全市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