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指南》向全省征求意见。导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建设指南拟将综合管廊建设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缆线综合管廊等三种。
该指南强调,管廊工程规划应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和老旧城区。新区管廊工程规划应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旧城区管廊工程规划应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改造、管线改造、轨道交通建设、人防建设和地下综合体建设等编制。同时,管廊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并考虑长远发展需要。管廊工程规划原则上5年进行一次修订,或根据城市规划和重要地下管线规划的修改及时调整。
建设区域方面,高强度开发和管线密集地区应划为管廊建设区域,主要是城市中心区、商业中心、城市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重要广场,高铁、机场、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区域;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主要道路以及景观道路;配合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地段和其他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等。
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