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到2017年,贵州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100%。
方案提出,贵州省将通过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等措施,构建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发展与生态良性互动。
到2017年,全省地表水环境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超过85%,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稳定明显改善,局部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水质持续良好。
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水生态系统功能良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