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确保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36个重点城市)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环境保护部拟定于2017年9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截至2017年8月底,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共681个,未完成整治工程的占45.2%,部分城市进展滞后。两部门将督导检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对于已完成整治工程的,将重点检查整治成效及长效机制,对于未完成整治的将现场检查工程进展,督促加快整治进度。其中,205个重点挂牌督办的黑臭水体将作为必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