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建及提标改造;城市区截流排污口63个……记者从近日下发的《洛阳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了解到,今年我市将采取控源截污、清理垃圾、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对城市区涧河、瀍河整治力度,确保年底前消除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
●严格环境准入。对造纸、印染、氮肥制造等重点行业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政策。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建设项目必须满足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年底前完成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建和提标改造任务,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超过95%,各县(市)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超过85%。
●实施截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年底前我市要完成城市区截流排污口63个、各县(市)截污工程12个,确保县城建成区无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象。
●强化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监督。所有企业外排废水要全因子达到国家和省确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符合市、县水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开展机动车维修废水治理。按照“分类治理,分批实施”的原则,开展城市和县城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水治理,废机油和废水中的油污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巡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实施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