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宁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南宁市水利发展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投资规模等,是指导南宁市“十三五”期间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
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南宁市计划投资272.5亿元,加快建设南宁市水利防洪抗灾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全面实现防汛安全常态化、河流治理生态化、农水工程标准化、人饮工程普及化、水源林域森林化、水建设施景观化、水库管理规范化。
规划指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以城区堤防为主的库堤结合防洪体系,完成南宁市城区堤防建设,全面完成老口航运枢纽和邕宁水利枢纽的建设,争取使南宁市主城区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完成各县的主要支流河段防洪堤建设,使各县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着提高,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33.6万亩, 节水灌溉率达到64.5%以上,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农田灌溉保证率进一步提高。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将新增供水能力2.6亿立方米,要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邕江取水口上移工程,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和联网,新建和改造现有人饮工程4076处。到2020年,全市计划实施涉及39.5万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421个贫困村的水利发展问题,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提高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80%以上,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不断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基本完成现有五化大型灌区和10座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计划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以上,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6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面43.9万亩,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000千瓦以上。
南宁市坚持“治水、建城、为民”理念,推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中小河流生态化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严格控制入河湖限制排污总量,有效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加强重要江河湖泊省界及设区市界交接断面水质水量监测。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对规划范围内的入河(湖、库)排污口进行摸查,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并做好后续的监督和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强化水污染防治,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水资源防护协作机制,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配合推进黑臭水体治理。要推进大王滩湿地公园建设,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邕江两岸综合整治和开发建设,打造青山绿水自然生态。
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县级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地下水超采得到全面遏制,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到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初步建立水土保持预防保护体系,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40平方公里。初步建成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有所下降,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明显减少,水土流失恶化趋势得到扭转。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南宁市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水利改革要取得决定性成果,全面依法治水,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农业水价、水权改革稳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得到深化,水利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