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强化问题导向,紧盯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难题,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的引导力度。通过多年努力,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初步建立,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基本到位。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32.8亿元,支持全省超过18万个自然村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共建成了1300个“环境优美、生态宜居、设施配套、特色鲜明”的省三星级康居乡村,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实现全覆盖。到2017年,我省将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省规划整治的6100个行政村,乡村生活垃圾处理率不低于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
2016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3亿元,重点支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苏南有条件的地区提高生活垃圾运输的机械化、密闭化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2016-2017年,支持16个国家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县、15个省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县建设。
2016、2017年省财政每年安排4亿元,继续支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接续行动,重点支持城市环境薄弱地段环卫保洁、垃圾处理等,提升城市环卫保洁质量。针对城市黑臭水体问题突出的问题,2016、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3.03亿元,支持引导市县整治城市黑臭水体180条。
江苏省财政厅相关人士称,目前省级财政支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专项资金,重点突出“源头减量、收集转运、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四个重点环节,要求各市县因地制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集中资金补短板。
“十二五”以来,省财政支持各市县建设近1000座乡镇垃圾中转站,基本实现建制镇垃圾中转站全覆盖,构建起“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体系。安排1.17亿元,支持苏北和苏中地区以及南京、镇江部分地区新扩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116个,提升我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此外,经积极争取,我省苏州、常州、徐州、镇江、扬州等市被国家列入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共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23亿元,试点城市基本构建起完整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
“十二五”以来,中央财政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范围,并对列入目录内的发电项目按上网电量给予补贴。2012-2016年,省财政积极争取我省55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列入国家补助目录,每年获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5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