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嘉兴港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发布实施
《嘉兴港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发布实施
发布日期:2019/9/29 13:42:58

   9月27日,由嘉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嘉兴港船舶水污染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嘉五水办〔2019〕30号)正式发布实施。嘉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兴海事局、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嘉兴市港务管理局、嘉兴市海洋与渔业局、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嘉兴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和联合监管制度》(嘉五水办〔2017〕51号)同时废止。

 
  该制度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海事局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机制,对各相关部门在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各环节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分类管理、单证及监管要求等内容。制度同时确定联合检查、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联合监管机制,便于各部门真正发挥联合监管办法的作用,做好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
 
  下一步,嘉兴海事局将在做好该制度宣贯工作的基础上,与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共同推动船舶水污染转移处置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水利部:“十四五”时期我国水库安全状况持
聚焦2026河北两会·两会声音|杨征委员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南京2026年推进地下空间统筹开发和综合
天津北辰区老泵站焕新提升排涝能力 郎园引
北京市政协委员黄绵松:推进农污设施精细化
联合国水机制报告呼吁加强饮用水和卫生体系
2026年陕西将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统筹推
秦皇岛市:政设施建设补齐短板 城市防汛抗
“十四五”南平新名片 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3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4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5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6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72024水业可持续发展大会在北京举办
8AI模型揭露美国地下水污染:超7100万
92025全国水科技大会共谋水业创新发展新
10全球可持续城市平台亚洲城市学院活动举行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