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
《通知》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多元共治、形成合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为原则,把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补水活水、长效治理作为有效途径,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滨水绿岸改造、人居环境改善有机联动。
《通知》强调,按照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科学编制铜陵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和治理计划。坚持水岸同治、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与水环境治理、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落实市级统筹、分级实施、多方参与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体制,形成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协同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加强政府部门间协调、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加强指导督促。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鼓励公众发挥监督作用。通过水质提升三年行动,到2019年长效机制全面构建,城市黑臭水体水质不反弹;2020年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2021年实现黑臭水体“长治久清”的目标。
据了解,《通知》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70号)精神,加快补齐铜陵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特制定实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