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湖北修订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湖北修订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发布日期:2019/11/27 10:13:43

   为防治汉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公众健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规。11月26日,《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现行条例制定于1999年,对于推进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亟须修订。
 
  该条例修订草案适用于包括武汉市在内的汉江干流及其支流汇水面积内的水域和陆域。条例修订草案强化了政府责任,规定省人民政府和汉江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汉江水环境,并有权对破坏汉江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条例修订草案完善了监督管理制度,要求汉江流域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汉江流域发展负面清单应向社会公开。负面清单禁止性规定包括: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地质公园、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蓄滞洪区的开发活动,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从事的活动等。禁止新建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已经建成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整治方案,依法予以改造、转产、搬迁或者关闭。
 
  条例修订草案明令禁止的行为还有:在汉江流域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塘堰养殖珍珠;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体围栏围网网箱养殖和投肥(粪)养殖;利用船舶或浮动设施提供成品快餐之外的餐饮服务;生产、销售含磷洗涤清洁用品等。
 
  违反条例规定,向汉江或地下水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3月起 西宁15项管网改造项目将陆续复工
从街头花事到地下管网 萧山城市治理的“显
现代化水网建设的中原考量
金华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速
2026年山东聊城水利要办这些民生实事
精准调控水位 提升防涝能力 石家庄民心河
常州启动2026年度排水设施清疏行动
聊城城市更新和基础设施提升 韧性显著增强
上海市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普
三明贵溪洋湿地公园海绵化改造竣工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3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4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6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7西安建大科研团队在污水管道治理领域研究取
82025全国水科技大会共谋水业创新发展新
9全球可持续城市平台亚洲城市学院活动举行
102025中国城市水环境与水生态发展大会在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