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巴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力争走出具有巴中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根据《方案》,到今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将得到有效治理,污水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到2021年底,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将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到2022年底,力争全市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强化规划引领 综合分类施策
《方案》明确,我市将全面摸清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总量、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情况,分析周边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生态容量。今年5月底前,各区县将全面梳理辖区内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情况并建立相应台账。
“要综合考虑不同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市生态环境局农村生态环境科负责人邓华容介绍。
《方案》提出对靠近城镇、有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其他不能进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的村庄生活污水,鼓励就地建设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对人口较少、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可将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采用低能耗或无动力技术分散处理。要根据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
资源化利用 推进科技平台建设
《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与农田灌溉、渔业用水、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有机衔接,尾水利用须满足相应水质要求。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小微湿地建设、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对农田沟渠、塘堰等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鼓励农户合理利用房前屋后菜园、果园、花园等实现就地消纳无害化处理。
“我们将补齐平台建设短板,依托和利用科研院所、央企、国企等单位科研技术力量,探索推广处理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高效低成本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开展农村散户污水整治技术科技试点示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邓华容说。
建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建立长效运营机制
《方案》明确我市将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探索推广成熟经验。要优先安排农村居民聚居点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筹推进乡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的污水治理,有序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布局、地形地貌合理确定污水管网(沟)布设方案,配套管网须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和600人以上的聚居点分别于今年底和2021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2022年底,乡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方案》指出,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运营机制,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加强村民自治,突出村委会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的责任,鼓励和引导开展第三方运营。加强已建设施和管网的监督检查,严格管护标准,建立管网故障应急机制,保障长效稳定运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方案》提出,要加强厕污共治,统筹考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户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按照群众认可、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户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推动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效衔接,具备条件的地区进行一体化推进,积极推动厕所粪污还田等资源化利用方式。
《方案》指出,要互促共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从源头控制黑臭水体产生。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建立台账。启动先行先试、优先整治由农村生活污水引起的黑臭水体,逐步消除对农村环境的负面影响。
“《方案》明确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检查内容,对各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及终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邓华容介绍,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