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26件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中就包括【地下水管理条例(水利部起草)】。
关注水利部的小伙伴应该还有印象,2017年5月19日,水利部网站上公开了一则关于《地下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政府职责、开发利用主体责任,鼓励公众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检举损害和污染地下水的行为,支持表彰——对在管理和保护地下水工作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征求意见稿要求,采取地下水取用总量控制,对对地下水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规划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取水井与注水井应当同层等量回灌,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实施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等。
共8章68条。全篇对点源污染防治、生产建设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串层污染预防、污染突发事故处置、地下水管理与保护考核、地下水监测、污染地下水的责任等内容有清晰和具体的规定。
而在《地下水管理条例》制定的过程中,2019年,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5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初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左右。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85%左右。
并且,要求2020年年底前,制定《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那么,如何界定地下水污染呢?
自2018年5月1日起,修订的《地下水质量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已经正式生效了。
其变化包括,水质指标由GB/T 14848-1993的39项增加到了93项;将地下水质量指标划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感官性及一般化学指标由17项增加到20项,修订了总硬度、铁、锰、氨氮4项指标;修订了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的有关规定等。
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如下:
此外,2020年2月28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的通知》。
要求在重视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的前提下,加快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规范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做好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的组织推进。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20年11月底前,将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成果上报水利部。
附《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技术要求(试行)》,指导全国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
再来看另一个问题,如何提供地下水污染数据。
也就是地下水质量监测,前不久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和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还联合发布了全球地下水地图,基于研发的每周土壤湿度和地下水湿度状况全球地图,同模拟水和能量循环的计算机模型中其他数据集成在一起,生成三个深度的水分布实时地图。
利用卫星获取地下水情况,并且预测和分析,全局掌控力较强。目前,我国水质监测致力于大面积撒网,精准对症。就水质监测网络铺开的情况看,在数据获取方面的能力极速上升。
2019年底,自然资源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更是传来好消息——顺利通过验收。
启动于2015年的工程,总投资达22亿元,共建设完成20469个监测站点。两年试运行结果表明,水质测试指标从35项扩展到97项,工程总体运行平稳。而所获两次全国水质监测数据已应用于并将持续服务于我国地下水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和水资源管理。
本次工程,首次构建了国家级地下水三维自动化监测网,大幅提高了我国区域性地下水专业监测的能力和水平;运用物联网通信技术和北斗通信技术,大数据及云计算技术,成功研发了一体化信息应用服务系统;完成地下水水质测试与质量控制实验室,可分析无机、有机化学指标100余项;编制了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网优化、监测井建设材料和工艺等13项地下水监测标准体系。
专家组一致认为,工程的验收是我国地下水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成果,标志着我国的地下水监测工作迈入国际领先行列。
地下水污染治理,地下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质量管理,关于地下水的工作,都在保护水环境,守护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