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日前出台。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把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全部列为治理对象,3年内将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介绍,截至2020年底,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398处,其中河7处、塘839处、沟渠552处。为推进我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行动方案》规定,全省所有行政村内村民主要集聚区向外延伸1000米区域内的黑臭水体,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都在治理之列。
3年内,我省将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其中工业污水类42处、位于南四湖流域的629处、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727处。具体治理时间安排为:2021年完成500处,2022年完成500处,2023年完成剩余的398处。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采用“竞争上岗”方式进行试点。2021年至2023年,每年通过竞争性评审筛选6个代表性较强、治理任务较重、积极性较高的县(市、区)分批开展治理试点。同时,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制度,纳入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