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将於10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将於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0/7/31 13:48:21

   7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张山介绍,《条例》明确了新建化工产业集聚区、工业集聚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与长江、嘉陵江、乌江岸线保持相应距离。《条例》禁止在长江、嘉陵江、乌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纸浆制造、印染等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
 
  记者注意到,《条例》还要求,除在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集聚区。新建化工项目应当进入全市统一布局的化工产业集聚区。
 
  此外,《条例》将优先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分别对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设置了禁止性行为: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新增“禁止新增农业种植”等规定﹔对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新增“禁止设置水上经营性餐饮、娱乐设施”“禁止从事采砂、对水体有污染的水产养殖、放养畜禽等活动”“禁止新增使用农药、化肥的农业种植和经济林”等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建立起“约谈限批”制度,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要求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还应当向社会公开。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出台 以法治护航河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守
闽清推进新一轮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以治水治林新成效更好
上海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方案编制大
北京房山区: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居民“幸福指
渭南市长: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持续提升
《大连市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办法》今起施
北京为“大城市病”中的水问题开良方
广西水质持续领跑全国,背后有何密码?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3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4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52024中国环博会深圳展 IE expo
6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7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8全球最大环保展慕尼黑IFAT中国系列子展
9六大主题分会聚焦水利行业热点,尽在9月4
10“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