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举行《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加强观音岩引水工程的保护和管理,确保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用水需求,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为提高公众的立法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立法听证,现将举行立法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2月26日上午9:30
地点: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楼12楼二会议室(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8号泰隆大厦东楼)。
二、听证事项
就《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听证。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名额、条件、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陈述人在15人以下。凡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报名(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附上单位推荐或者同意的证明材料)。我局将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陈述人。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我局邀请产生。
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旁听。我局将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听证旁听人3名。
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法
自公告之日起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的,在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陈述人(旁听人)报名表》(见附件1)。
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立法听证会的,应当提前阅读《规定(征求意见稿)》条文(见附件2),根据听证事项准备书面发言材料(请观点鲜明、简明扼要,可以提出支持自己意见的相关材料和依据)。
报名电话:0812—3359377;传真:0812-3359370。
报名电子邮箱:3500576635@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22日17:00。
五、其他事项
其他公民对《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月19日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为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立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2.《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