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1/7/30 13:33:49

   昨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此次通过的《条例》是对2012年开始施行的《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全面修订,不仅扩大其保护范围,还对水污染防治措施作了大量的补充完善,在控制排污总量、建立联动机制、保护饮用水水源、治理源头污染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充实的规定。

 
  为实现全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和地区协调发展,条例规定要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河流、湖泊、水库上游地区以及水环境质量达到或者优于国家和本省考核要求的地区,由上级政府统筹组织予以生态保护补偿的相关工作,并适时调整补偿标准。
 
  在饮用水安全方面,条例规定城乡供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对供水水质负责,确保供水设施安全可靠运行。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监测、评估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条例还对农村饮用水作了特别保护,规定应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制度,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质实行定期监测。
 
  在城镇污水处理方面,条例规定政府要统筹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同时规定,生活污水不得排入雨水收集管网,从事餐饮、洗浴、洗涤、洗车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雨水收集管网或者水体直接排放经营生产活动产生的污水。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增强气候韧性,城市的关注点在哪里?——专
贵阳市中心地下32米处,有这样一座再生水
德州市政联合德城区城管开展排水系统集中整
多水源联合调度!引黄济青工程实现“三水四
深规院:助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带头示
贵州黔南:减污染 加生态 “小黄河”变身
广东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出炉!你身边的河
合肥市市级公共排水设施移交工作正式启动
绵阳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水环境整治提升和
到今年底重庆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将超800平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3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4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5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6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7“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8临沂市“黑臭河水体源头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
9美国未来20年将在污水基础设施上花费27
10跨界布局水环境治理!隧道股份环境集团揭牌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