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从省政府传来消息,我省出台《山西省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今年,全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黑臭水体消除比例等均完成国家年度目标。
我省以汾河、桑干河等7河为重点,将生态用水纳入水资源日常运行调度计划,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应对水污染事故应急补水机制。大力推进城镇节水降损,今年黄河流域县(市、区)率先创建节水型社会,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推进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改造。今年,太原市城区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全部改造完成,汾河流域晋中、临汾、运城3市城区改造完成剩余量的70%以上,其他设区市城区改造完成剩余量的50%以上,沿黄及汾河流域县城城区改造完成剩余量的50%以上,其他县级市及县城城区改造完成剩余量的33%以上。
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水源地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重点河流沿岸等7类村庄的生活污水,今年开工建设60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对全省23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按季度开展监测。
在全面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方面,以汾河、沁河、涑水河等重点流域为试点,率先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生态处理,在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因地制宜建设小型人工潜流湿地工程,优先采用带保温装置潜流湿地。沿河(湖、库)两岸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汾河及入黄主要支流城市段沿岸堤外50米、其余支流城市段堤外30米范围内实施植树种草增绿,保护水域及其岸线空间。
此外,全面排查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业企业、种养大户、垃圾堆放等环境风险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不达标的农村供水工程,采取更换水源、安装水质净化处理设备、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