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水利部发布2021年第8号公告,批准发布《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等6项水利行业标准,6项标准将于2021年11月6日起实施。
《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 533—2021)
是在《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 533—201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共16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综合说明、水文、工程地质、工程建设任务和规模、工程布置及建筑物、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水土保持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工程管理设计、节能设计、设计概算、工程效益分析与综合评价和结论与建议。标准适用于改建、扩建的大中型灌溉排水工程和新建的小型灌溉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灌溉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对促进灌排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sl/t 617—2021)
是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sl 617—201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共18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综合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任务、水文、工程地质、建设规模、节水分析、工程布置及建筑物、机电及金属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工程信息化、投资估算、经济评价以及结论与建议。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议书编制相关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阶段的设计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sl/t 618—2021)
是在《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 618—201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共20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综合说明、水文、工程地质、工程任务和规模、节水评价、工程布置及建筑物、机电及金属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评价、工程管理、工程信息化、投资估算、经济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结论与建议。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相关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的设计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l/t 619—2021)
是在《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 619—201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共19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综合说明、水文、工程地质、工程任务和规模、工程布置及建筑物、机电及金属结构、消防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保护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设计、工程管理设计、工程信息化、设计概算、经济评价和结论与建议。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相关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阶段的设计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
共9个章节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防洪综合评价、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结论与建议等。标准适用于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涉河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为河湖管理保护和保障防洪工程安全以及美丽河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
(sl/t 809—2021)
共8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对象类标识、基本规定、对象名录表、对象基础信息表和对象关系表等。标准适用于水利对象基础数据库构建,以及与其相关的数据访问。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水利对象基础数据库,提升水利数据管理水平和能力,解决长期困扰水利对象管理及其数据共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