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30日在水利部官网获悉,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健全完善水权交易平台,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到2025年,初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
进一步推进用水权改革,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和明晰 《意见》支持进一步推进用水权改革,明确要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健全完善水权交易平台,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到2025年,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区域水权、取用水户取水权基本明晰,用水权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趋于活跃,交易监管全面加强,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初步建立;到2035年,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作用全面发挥。
《意见》要求,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和明晰。加快推进区域水权分配。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批复的可用水量、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下来的地下水可用水量、调水工程相关批复文件规定的受水区可用水量,作为区域的用水权利边界。此外,还将明晰取用水户的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以及探索明晰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的用水权。
鼓励地方将用水权交易作为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手段 在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方面,《意见》指出,推进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对位于同一流域或者位于不同流域但具备调水条件的行政区域,可以对区域可用水量内的结余或预留水量开展交易。
此外,还将创新水权交易措施,鼓励地方将用水权交易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手段。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工程建设运营,转让节约的水权获得合理收益。鼓励将通过合同节水管理取得的节水量纳入用水权交易。因地制宜推进集蓄雨水、再生水、微咸水、矿坑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交易。
强化监管,防止用水权交易挤占基本生态用水等合理用水 《意见》明确将建立健全统一的全国水权交易系统,统一交易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统一部署、分级应用,逐步将用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意见》还指出,用水权交易应在国家和地方水权交易平台进行,推进用水权相对集中交易。
《意见》指出将强化监测计量和用水权交易监管。加快推进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为用水权初始分配和交易提供基础支撑。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合理配置本地区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严格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用水权交易挤占基本生态用水和农田灌溉合理用水。
《意见》强调,各地要将推进用水权改革作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快推进用水权初始分配,因地制宜推进用水权交易,及时研究解决用水权改革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健全完善用水权改革的法规制度体系。水利部将加强跟踪指导,把用水权改革纳入水资源管理考核。
来源:中国环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