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东网11月25日电 (记者 宋秀杰 康孝娟) 作为广东省跨界治污典型的淡水河,经过惠州、深圳联手治理一年,虽在流域限批、治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该河水质尚未根本好转。
源于深圳的淡水河流入惠州,是东江二级支流,流域面积一千多平方公里,其中深圳占四成,惠州占六成。淡水河污染对东江流域间接影响很大。多年来,该河污染严重,数十万群众深受影响。
据了解,该河的治理已经连续两年被广东省人大列入重点建议案,连续三年被列入广东省环保局挂牌督办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久治不愈的“病根”,是深惠两地治污协调机制未真正形成。
早在十一年前,深圳和惠州曾就淡水河治污达成了第一次共识,共同制订了整治工作方案,后因双方分歧较大,合作最终“流产”。
今年五月,深惠再次签订综合治理计划,明确了两地的污染整治范围、目标、进度安排,并建立健全了联系会议、广东省人大代表视察和督办、深惠主要领导定期会商等多项制度,联合科学治污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今年七月,两市商榷决定,从二00九年起四年内投入六十多亿元人民币进行淡水河流域的综合治理。
据悉,到今年年底,淡水河流域深圳的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每日七十七万多吨,惠州的处理能力也将达到每日十万吨,处理率为百分之五十。
然而,广东媒体披露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淡水河水质并未得到根本好转。
惠州市相关部门表示,由于部分乡镇财政资金匮乏,一定程度影响了惠州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进度。淡水河沿岸八个镇(街道)目前只有两个建成投入运行。
深圳淡水河沿岸所有镇(街道)虽然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受到征地拆迁等诸多因素影响,配套管网普遍滞后于主体工程建设。这意味着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率不到四成。
加上淡水河一直处于“边污染边治理”状态,地方政府面临保增长的经济压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重污染企业淘汰、关闭的步伐还不够快。
因此,虽然深惠两地同时推进淡水河治污工作,却迟迟不见效果。广东省环保局和省人大代表纷纷提出,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问责制,“铁腕治污”,争取河流水质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