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重要指示精神,5月17日,由山西省委书记蓝佛安、省长金湘军双总河长签发总河长令,就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从六个方面作出如下决定——
一、强化底线思维,抓实防洪保安全 要把防洪保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目标,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治理,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手发力,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要扎实做好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加快水毁工程修复,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保障防洪安全;深入推进非工程措施建设,贯通”四情”防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落实“四预”措施(预报、预警、预案、预演)、绷紧“四个链条”(降雨—产流—汇流—演进、流域—干流—支流—断面、总量—洪峰—过程—调度、技术—料物—队伍—组织),确保全省河湖安澜。
二、强化“四水四定”,高效利用水资源 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要全方位节流,进一步优化存量。坚持“四水四定”,严格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取用水管理,持续加大超采区治理力度,深入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市节水降损,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多渠道开源,进一步扩大增量。优化取用水结构,用足黄河水、用好地表水、涵养地下水、保障生态水。加大中水利用力度,研究制定中水利用奖补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升中水利用水平。加大水资源领域执法力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严厉打击盗采地下水行为。
三、强化治理修复,打造健康水生态 要把保护修复生态环境作为首要目标,着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统筹水源涵养与河湖生态修复,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要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科学实施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项目达标达效。要持续推进生态补水,全面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强化重点岩溶大泉保护,注重多源互补、丰枯调剂,让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维护河湖健康,永葆母亲河生机活力。要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深入开展造林绿化,重点加强小流域、坡耕地治理和淤地坝建设,实现人水和谐发展。
四、强化综合治理,创建宜居水环境 要把水环境治理作为优先任务,持续抓好水污染防治,促进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要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和尾矿库污染等综合治理,加快实施省级水污染防治工程,补齐治污短板,为全省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提供强劲支撑。要持续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推动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快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五、强化产业驱动,发展绿色水经济 要把绿色理念作为发展水经济的基本要求,强化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因地制宜壮大“美丽经济”,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更好造福一方百姓。要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依托幸福河湖,发展高效益河湖经济,打造生态景观,开发生态产品,加快资源向资产、资产向市场的价值转化。要把生态经济和乡村振兴紧密联系起来,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生态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六、强化历史传承,弘扬先进水文化 要把弘扬优秀传统水文化作为重要使命,强化保护、传承、弘扬,推动水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古河道、古堤防、古灌溉等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博物馆、教育基地、水工程等资源,开展水文化建设。要以水为脉、以文为魂,围绕沿河流域文化元素和特色主题,贯通上下游、左右岸文化脉络,统筹水景观和水工程,打造丰富多元的流域文化景观、景点、景区,为人民群众提供河湖岸线无障碍通道和亲水、近水的活动场所,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河长令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的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分年度分批次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各级河湖长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履职尽责,亲自安排部署,统筹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幸福河湖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系统思维,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
来源:山西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