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了更强支撑。《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已经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2021年5月入选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以来,杭州市上下协力、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示范创建各项工作,在建章立制、规划编制、项目设计、建设管控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打造了拱墅区运河亚运公园、上城区桃花湖公园、西湖区铜鉴湖公园等一批典型项目;全市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327.78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40.9%。
随着海绵城市建设的纵深推进,一些制约发展的瓶颈和问题也浮出水面,亟待通过优化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来破解深层梗阻。
“海绵城市建设具有综合性、系统性较强的特点,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涉及道路、建筑、园林、水务、市政等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需要多部门密切协作、多专业高度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杭州市海绵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市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但由于权限、效力等方面的限制,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打折扣”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加强制度刚性,保障海绵城市各项管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基于此,杭州市海绵办(市建委)于2022年正式启动海绵城市立法调研,在深入调查走访、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经20余稿完善,形成了《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草案)》。2023年,杭州市政府将《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列入重点立法计划,杭州市海绵办(市建委)与杭州市司法局紧密配合,全力推进海绵城市立法流程,切实加速了《办法》出台。
据了解,《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以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统筹协调和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要求,以形成海绵城市建设闭环管理为重点,对规划、建设、管理等各环节作出规定。例如,明确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确定规划条件阶段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要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落实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核发阶段确定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指标要求,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去除、降低或者削减设计图纸中海绵城市设施的具体功能、标准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载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交备案机关。
另外,随着杭州市一大批海绵城市项目的建成投用,海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紧迫。对此,《办法》也对海绵城市项目的运行维护单位确定、海绵城市设施移交、运行维护职责、海绵城市设施拆改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海绵城市设施建成后能顺畅运行。
2023年是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海绵城市建设10周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成为杭州海绵城市建设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我们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高水平完成示范建设各项任务,全力打造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杭州样板’,为杭州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坚实保障。”杭州市海绵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杭州市海绵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