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制定背景、条款内容和特色亮点。
《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海绵城市建设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强群众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无锡从2015年开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17年成为江苏省试点,2021年入围国家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近年来,无锡在海绵城市制度建设、能力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均取得良好发展,但距离全面建成“内外兼修、独具特色、示范引领”的海绵城市总体目标还有差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施工许可等环节缺乏更有力的法规支撑,建设管控纵向上“未闭环”、横向上“有缺口”,“重建设、轻运维”等问题依然突出。
《条例》的出台,可以发挥法治稳预期利长远固根本的作用,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常态化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据了解,《条例》共6章43条,从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支持等方面作出规定,立足无锡实际,突出务实管用,将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规划建设方面,《条例》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一方面,明确市、县级市住建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提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另一方面,明确市住建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和评价标准,规范海绵城市项目建设。
为保障海绵城市设施的正常运行,健全海绵城市设施“全生命周期”运行维护保障机制,《条例》明确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运行维护主体的管理责任,建立统一的运行维护服务标准。规定住建、市政园林、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制定行业领域的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服务标准。
《条例》还突出科技保障,强化资金、产业和技术支持,加强人才保障,强化制度支撑。明确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应当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海绵城市人才队伍建设;住建等部门可以建立专家库,为海绵城市建设咨询论证、成效评估等提供技术服务。
来源:中新网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