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以问题为导向,采用“小快灵”立法方式,明确雨污分流、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应当实行厂网一体化等要求。《规定》实施将带来哪些影响?3月1日,记者采访了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
明确责任主体,形成污水管理“闭环” 雨污分流已提出多年,但相关部门调研发现,我省一些地区污水管网错接、漏接、混接,城镇雨污合流现象依旧存在。
“雨污合流导致污水通过雨水管道直排入河道,引起水体黑臭,造成河道污染,影响水环境质量。”省住建厅城建处相关负责人说道。
《规定》指出,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应当明确雨水、污水分流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应当符合雨水、污水分流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对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以及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予通过审查。
雨污分流项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得到明确。其中提到,建设单位建设用地红线内的小区排水管网、建设用地红线至市政排水管网预留接驳井的接入管网,由建设单位建设。
如何检验排水管网是否符合标准?省住建厅城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增加了验收要求,城镇污水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内窥检测,新建居住小区、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未进行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实行“厂网一体化” 《规定》明确,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应当实行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现有污水处理厂暂未实行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的,应当逐步实行。
“厂网一体化”是指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结合行政和市场的力量,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由现在的权属运营责任主体分离向一体化转变,实现厂网主体统一,明确排水设施建设、运维主体、考核机制。
近日,湖南提出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以往,污水处理‘厂网分离’,实施‘按量付费’,与污染物削减效能未挂钩,缺乏质效提升的内生动力。”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湖南将通过该《规定》进行付费模式改革,变“按量付费”为“按效付费”,依据单位污染物削减成本测算,预计可节约20%至50%的污水处理费支出,产生有效现金流。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有利于破解财政压力大、资金筹措难、考核任务重等难题。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