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日前出台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较大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并彻底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农村黑臭水体遏制增量、消除存量、动态随清。
定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邯郸市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每季度开展排查,摸清农村黑臭水体面积、位置及污染来源或隐患等基本信息,逐一建档立卡,并动态更新农村坑塘(沟渠)清单和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
强化源头污染防控。邯郸市提出,要严格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及周边垃圾管控,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加强坑塘(沟渠)周边养殖污染治理,强化农村涉水企业监管,严禁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外环境。
在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方面,邯郸市提出,完善治理验收程序,对新增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一处、验收一处;完善市级检查机制,综合采用专项检查、人工水质监测、信息化平台监管等手段,巩固拓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成果。在建立常态化管护体系方面,邯郸市提出,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要明确管护责任人,所在乡镇每月开展1次巡查,所在行政村每周开展1次巡查,汛期适当加密巡查频次,并分级建立巡查台账。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对纳入国家、省清单的重点水体,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汛期适当加密监测频次;对符合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条件的黑臭水体,要及时安装并联网,充分发挥市级农村黑臭水体监管平台作用,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并督促整改到位。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