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汉江保护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施行以来,全省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汉江保护条例》,加大力度保护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2021年以来,汉江干流湖北段总体水质持续为优。
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应当统筹谋划,坚持规划引领。武汉市2021年在全国率先施行流域河湖长制。2023年,在省级4个二级流域的基础上,将全市划分为13个三级流域片区,创新推行了陆域河湖长,为不临水的街道、社区补齐了河湖长。近年来,武汉还与省内多市加强合作,形成流域治理强大合力,将生态保护修复为一体,规划建设百里长江生态廊道、东湖绿道、中法生态示范城等系列项目。此外,截至今年6月底,武汉市累计完成1826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推动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90家,清退临时砂石集并中心10个,货运码头全面退出中心城区。
襄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汉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严格按照《汉江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明确政府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强化水生态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近年来,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建设鱼梁洲、国家湿地公园等“汉江绿心”和“汉江绿肺”。坚持抓好汉江禁捕退捕、“两非”整治、水质提升攻坚行动等一系列保护行动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汉江城区段资源环境保护联防联动机制,襄阳汉江湿地生态环境有了极大改善。近日,襄阳市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襄阳市生态环境状况。会上获悉,襄阳汉江干流稳定在Ⅱ类水质。
十堰市近年来重点聚焦流域综合治理,坚持水事违法“零容忍”、水资源管理“最严格”,牢牢守住水安全底线,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河库管理,从严管控用水总量,高效运转河湖长制,逐步完善保民生水利工程等,确保库区水质达标,全力保障“一库清水永续北送”。丹江口市以流域综合治理为统领,通过统筹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流域水系整治、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各项工程,守护绿水青山,护好一库净水。
荆门市近年来大力推进汉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在全省率先以流域、区域协同立法的形式推进湖泊保护,施行《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长湖协同保护的决定》。通过协同立法将长湖及其主要入湖河道统一纳入河湖岸线保护和管理范围,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实现了长湖治理由‘一湖之治’向‘流域治理’的转变。如今,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正积极加强与襄阳、宜昌、荆州市人大对接联系,紧锣密鼓推进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协同立法项目,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
孝感市近年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汉江保护条例》等有关要求,强化政治引领,聚焦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全力推动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统筹推进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岸上水下一体保护和综合治理,解决好治污、护岸、清障、环保和水利工程补短板等突出问题。
仙桃、天门、潜江三地多次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落实长江禁渔,全面构建党委主责、部门主抓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监督格局,压实长江禁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仙桃市还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共设市、镇、村三级河湖长1651人,所有水域全面“挂长”。天门为促进汉江生态修复,制定出台了相关支持措施及方案,完成全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任务,开展汉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等行动,保护汉江水生态多样性。潜江市保持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深化与相关部门协作,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汉江潜江段水域进行实时监控,让非法采砂无处遁形,汉江生态屏障得到了有力保障。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