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专家综合评审,全国12个城市纳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支持范围,我市成功入选,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达1亿元,用于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据悉,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财政紧紧围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项目梳理,谋划培育一批成熟度高、绩效明确的项目,做好资金配套方案,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指导解答专家质询,保证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顺利入围,把好项目申请关。
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研究制订《2024年连云港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资金管理细则》,从资金管理职责、分配与使用、绩效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试点项目成功实施后,将有效补齐区域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并对淮河流域、平原河网和东部沿海欠发达地区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连云港经验’”。市财政局资环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实现资金“用到位、出成效”,市财政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督推进,督促各县区紧盯项目质量,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成果符合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要求,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协调配合和服务保障工作,真正把项目做好做实,把好项目推进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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