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湖北省水、大气环境质量月度亮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亮牌办法》)做解读。亮牌管理将根据各地水、大气质量月度变化,对照目标完成情况及排名,依次亮黄牌、红牌,并按月通报。
记者留意到,这一发布会上首次通报“亮牌”名单。7月,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湖北全省13个国考城市无亮牌城市;水环境质量方面,荆州市被亮“黄牌”。
生态环境“亮牌”管理背后,究竟是何考量?哪种情况会被出牌预警?频频被亮牌,将有哪些督办举措?
地方政府成为“生态考生”
今年7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湖北省水、大气环境质量月度亮牌管理办法(试行)》,旨在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对质量变化情况进行预警,提醒督促地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压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因此,湖北省的《亮牌办法》中,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时纳入亮牌对象,以推进地方政府落实生态环境质量主体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地方政府成为“生态考生”,生态环境质量变差、数据排名居后的区域,将分别获得黄牌、红牌。
在亮牌因子的选取上,湖北聚焦PM2.5浓度和地表水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两项内容。
“选取PM2.5浓度作为亮牌依据,主要考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明确以PM2.5控制为主线,且PM2.5浓度是空气质量指数的关键评价指标,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汪新华介绍,而选取地表水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主要考虑水环境质量以考核断面是否达到水质目标类别来评价考量,突出目标导向。
具体而言,大气质量方面,对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涉及湖北省13个市州)中排名后20位以内的市(州)亮“黄牌”;年度内因月度PM2.5浓度同比反弹连续3个月以上被亮“黄牌”的市(州)、县(市、区),将亮“红牌”。
水环境方面,年度内同一地表水断面连续3次亮“黄牌”的县(市、区)将亮“红牌”,月度亮“红牌”县(市、区)数量占比前两位的市(州)也会亮“红牌”。
两次以上亮“红牌”将开展专项督察
记者关注到,在湖北的这份《亮牌办法》中,尤其强化结果运用。
对于连续两次亮“黄牌”的市(州)、县(市、区),将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约谈市、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并开展驻点执法、交叉执法、机动执法,督促整改。
对于亮“红牌”的市(州)、县(市、区),按有关程序约谈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对于连续两次以上亮“红牌”的市(州)、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报请省委、省政府开展专项督察,依法依规对相关县(市、区)实施区域限批预警。
值得一提的是,“亮牌”情况还会作为相应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国家、省环境质量排名靠前的市(州)、县(市、区),在财政资金分配上给予重点支持。
此外,《亮牌办法》明确将各市(州)“亮牌”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进行相应扣分。
加强指导帮扶及跟踪督办
身处祖国中部版图上的荆楚大地,近年来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态势,但也要看到,其环境质量改善压力逐年增大。
数据显示,2022—2023年,湖北省细颗粒物浓度出现反弹,重污染天数波动较大。2023年度全省17个市州(包括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中,只有4个地方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2016—2023年,全省国控湖泊水质优良水域比例由75%下降至37.5%,与国家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中部省份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在这背景下出台的《亮牌办法》,有利于进一步传导攻坚压力,加快推动湖北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汪新华表示。
今年7月,湖北全省13个国考城市PM2.5浓度均改善,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浓度以及改善幅度等相关排名通报中,排名后20位以内的均无湖北省内市(州),按《亮牌办法》相关要求,无亮牌城市。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1月—7月,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9个市(州)省控、国控断面优良比例优于目标要求或达到100%,给予通报表扬。而荆州市省控断面累计水质优良比例暂未达年度目标,且与目标差距的断面数量居全省第一,此次被亮“黄牌”。
荆州治水,属实压力不小。
根据公开报道,荆州市第二轮管网排查任务目前仅完成城区65%,错混接问题依然严重,管网建设改造迟缓,部分区域污水直排问题突出,对洪湖水质造成影响。此外,养殖污染严重,生态保护修复还不到位。
来自“荆州发布”的信息显示,9月2日下午,荆州市委书记吴锦出席洪湖流域综合治理暨中心城区水质改善提升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再调度、再动员、再部署。吴锦强调,要以中心城区水质趋势性变化推动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根本性、转折性改变,全覆盖推进排口溯源普查,“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到位,确保污水纳管入厂、净水进河入湖。
“我们看到,当前全省水环境质量虽同比改善,但成效还不稳固,呈现区域不平衡、季节性波动明显、汛期污染强度高等风险。”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周薇指出,在全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强对相关地区的指导帮扶,针对水质恶化问题,分片区现场帮扶、跟踪督办。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