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州市坚持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多举措做好“水文章”,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青州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形成河长负责、部门共治、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市—镇街区—村”三级巡河体系,落细落实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及水域岸线管理等工作,实现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建立”到“见效”。今年以来,县级河长有效巡河193次,镇级河长有效巡河436次,村级河长有效巡河9599次,发布巡河通报6期,推动解决问题990个。同时,强化协同治水,联合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对弥河流域水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管网溢流、污水直排、河湖“四乱”、河道内违章筑坝等各类河湖问题22个,截至目前,除3项工作需要长期坚持外,其余19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青州市加强生活点源污染治理,强化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就近截污纳管、协同处置等措施,不断提高农村污水治理效率,截至目前,2024年1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开工率已达100%。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通过健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加强露天堆肥清理整治、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等8项措施,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监管。修订完善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确保问题排口动态清零,稳步改善河流水质。
青州市在做好冬春季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收尾的同时,接续开展汛期河流水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现“冬春季+主汛期”重点时段无空档、污染防治全覆盖。今年以来,累计巡河160余公里,整治排污口7处。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打各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全力保障辖区饮用水环境安全。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