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一直以来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立足草原城市特点,推广“山、城、草、水”一体治理模式,构建了海绵城市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综合管控体系。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大力推进城市“海绵体”建设,从城市道路和污水设施维护、小街小巷整治、城市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联动发力”,以项目承载,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经过不懈努力,我市于2022年成功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资金三年11亿元的支持,并争取到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0.15亿元,2022—2023年中央资金已下达5.4亿元,2024年中央资金已预下达3.44亿元;按照《呼和浩特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修编(2022—2024年)》,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已安排配套资金4.21亿元,2024年度市本级财政已安排配套资金4.52亿元,以进一步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力度,促进城市高质高效绿色发展,实现城市生态发展良性循环,增强首府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配合市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帮助和督促各相关地区,管好用好争取到的专项资金,让资金真正落实到项目,进一步整合优化,形成合力,充分保障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