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立足农村实际,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第三季度,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55.6%,较2023年底的21.5%提升34.1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24.4%)。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工作部署,确定目标任务,着力优化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梯次推进,下达整治任务,制定管控方案,压实目标任务。相继出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手册(试行)》等指南手册,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三基本”要求,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为导向,积极探索突破,进一步优化治理模式。优先选择环境不敏感、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大、人口较为分散的行政村,通过分散治理、分类就地资源化利用等模式或组合模式,激活存量,扩大增量,促进数量提升。
坚持“问效于农”,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成效评估。统一成效评估标准,印发成效评估工作指南,规范和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成效评估工作。以当年度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为主,兼顾往年度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省、市、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政村开展常态化摸排调研。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立行立改与限时整改相结合,形成工作闭环。同时,指导各地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确保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取得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实效。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