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那么,入河排污口有哪些溯源调查方法、责任主体如何确定,溯源结果应如何记录?今日刊发《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溯源总则》科普画册,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溯源相关要求,推动《管理办法》落实落地。记者日前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4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喜人,是“十四五”以来指标完成最好一年,这标志着甘肃省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及2021年甘肃省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2024年甘肃省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需达到94.6%,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2.7%以内,“十四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需分别达到2.27万吨和0.03万吨。
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24年甘肃省涉水指标完成情况超过预期。根据2024年国家采测分离初步反馈的全省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全省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6%,较2023年及“十四五”前三年高出2.7个百分点,较2024年年度目标高出4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为0,实现了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目标。特别是散渡河小河口村断面在2023年初步消劣(平均水质达到V类)基础上,2024年散渡河小河口村断面年平均水质进一步改善至Ⅲ类,水质提升显著。
此外,在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方面,截至2023年底,甘肃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6.49万吨和0.55万吨,提前2年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四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任务。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