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在襄阳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德平表示,襄阳市将构建海绵城市建设从“建好”到“管好”的闭环管理体系。
张德平介绍,新出台的《条例》明确了海绵城市设施的运行维护主体与义务。在设施移交后,需按照规定及时确定运行维护责任人,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和智能化管理,以保障海绵城市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
《条例》还强化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依托襄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基础平台,建立全市海绵城市信息管理数据库,实现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全过程管理、全流程监控。同时,强化资金与制度保障,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的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
此外,《条例》建立了法律约束与追责机制,明确禁止损害海绵城市设施的行为,并对损坏或擅自占用、改动、挖掘、拆除海绵城市设施等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和追责。
张德平指出,目前襄阳市海绵城市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通过地方立法,可以及时总结并固化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和工作机制,确保襄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继续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整体推进。
下一步,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系统将在全市广泛开展《条例》的培训与宣贯工作,邀请行业专家学者开展专题培训。同时,将围绕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绩效考核等重点方面,配套出台实施细则。此外,还将加快修编《襄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在实施新、改、扩建城建项目时,严格按照《条例》和配套实施政策的相关要求严格管控。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将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