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是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创新举措,让城市更具韧性、让人民生活更幸福。近日,《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正式出炉,为广州海绵城市建设划定蓝图和目标。《规划》提出,将全市7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45%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分解至3003个海绵管控单元。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5年,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规划目标: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 2021年广州市成功入选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规划》充分汲取示范城市建设经验,完善城市雨水径流管理体系。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4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初步构建健康的雨水管理体系。
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到2035年,在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健全、水生态环境改善、雨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取得新进步,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构建完整系统的雨水径流管理体系,推动绿色生态原则下的海绵城市理念有效落实,巩固80%达标建成区建设成效,持续推进未达标区域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支撑城市韧性水平提升。
《规划》按广州地形地貌及骨干水系特征,将全市划分为九大流域。在此基础上,遵循高低水分开、内外水分开、主客水分开、就近排水的原则,以现状地形图和雨水径流路径为依据,划定为105个排涝片。
在105个排涝片基础上,依据地形地势、管网情况、雨水出路等,进一步划分为2575个排水分区,排水分区是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体系构建、建设成效评估等的基本单元。以控规管控单元为基础,结合105个排涝片边界,将全市划分为3003个海绵管控单元,海绵管控单元是海绵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单元。

如何建设?鼓励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绿色屋顶 如何建设海绵城市?《规划》提出,注重源头减排,建立城市微排水系统。将全市7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45%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分解至3003个海绵管控单元。根据海绵管控单元内规划用地情况合理确定控制指标,通过详细规划传导管控要求。补齐区域排水设施短板,构建城市小排水系统。在《广州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2-2035年)》基础上,开展蓄排平衡分析,通过对公共集中调蓄设施进行管控,实现区域有效应对100年一遇降雨;通过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挖潜与利用小微水体、设置取水点,达到雨水资源利用量目标。
同时结合防洪规划,构建全市大排水系统。衔接《广州市防洪(潮)排涝规划》(报批)及碧道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河涌水系洪涝安全,完善大排水系统。
与此同时,以各市辖区系统化方案作为基础支撑,以九大流域为单元,统筹近期重点建设片区建设,编制系统化实施方案,明确近期重点建设片区建设任务。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一方面聚焦“十四五”期间拟解决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谋划项目,打造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片区;另一方面以海绵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为依托,强化全市新、改、扩建项目管控,达到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作为规划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为了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规划体系中顺利传导,在详细规划层面应重点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与指标,明确涉及雨水渗、滞、蓄、净、用、排等用途的设施用地;并结合用地功能和布局,分解和明确各地块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标,指导下层级规划设计或地块出让与开发。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因地制宜建设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绿色屋顶等低影响开发设施,从源头控制雨水径流和污染;严格落实河涌水系控制线,按占补平衡原则确保基本水面率不减少,并保证雨水滞蓄空间,明确绿地面积及布局;明确地块需建设调蓄设施用地面积及规模,并将其纳入地块指标。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