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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体雨季污染难题的破解之法
发布日期:2025/3/27 9:19:35
    近年来,我国城市水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水体黑臭现象已基本消除,城市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但城市水体雨季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城市水体雨季污染成为制约城市水生态健康品质提升、美丽河湖建设和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需要积极寻求破解之法。

    城市水体存在雨季污染

    雨季,本应是大自然润泽万物的佳期,如今却成了城市水环境污染的高发期。生态环境部2020年至2023年发布的《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数据显示,我国地表水监测断面在雨季的Ⅰ类至Ⅲ类水质占比与其他月份相比明显降低,7月更是达到全年最低,仅约74%;V类和劣Ⅴ类水质占比在雨季有所升高。研究发现,长江中游某典型城市自2005年以来水环境显著改善,国省考断面优Ⅲ类断面平均比例从2007年的19.2%提高到2021年的89.5%,但近十年雨季断面水质达标率低,2021年7月国省考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仅为54.4%,优Ⅲ类水比例仅为49.8%。这一现象表明,雨季污染已成为城市水环境治理的新挑战。其成因主要是城市地表积累或排水管网中沉积的污染物,在降雨期间通过地面初期雨水冲刷、合流制管网溢流以及分流制雨水管网混错污水的冲刷进入城市河湖,造成雨季城市河湖污染,甚至出现河水雨季返黑返臭现象。

    雨季污染物入河是导致我国部分城市河湖雨季水体感官品质较差、水生态退化的重要原因之一。降雨期间污染物入河会导致水体浑浊、透明度降低、水质变差,影响水生动植物的健康生长。若有高污染径流在雨天集中排入水体,会造成明显“黑团”,对城市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冲击,严重时会出现水体发黑发臭、水中鱼虾死亡的现象。雨后,进入水体的耗氧有机污染物会继续消耗水体溶解氧,加剧厌氧环境,进入水体的氮磷等营养物质会进一步导致水华产生,危害河湖水生态健康。

    目前,在不少污水治理方面卓有成效的长江中下游城市,主要水质指标可以达到Ⅳ类水标准,从指标上看,城市河流的水质已有明显改善,但对民众而言最直观的感官指标如透明度、色度等尚不理想,很多河道水体透明度基本维持在30~50厘米,水体颜色灰黄,水生植物生境差,水生态系统不完整,生态服务功能失衡。据水专项前期调查,城市河道水生生态系统沉水植被缺失,水体自净能力和自我维持能力弱,河流藻类数量甚至长期处于1000万个/升的经验警戒线上,严重影响河道水生态健康和民众的感官享受。

    城市水环境雨季污染问题的出现,根源在于缺乏以水环境容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管理为主线的雨季溢流污染控制相关政策与标准,以及由相关标准支撑的城市排水系统设施工程体系和跨部门智慧一体化协同管理措施。要想有效解决城市水环境雨季污染问题,提升城市排水系统雨季污染减排效能、建设高品质水生态环境,就要系统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标准、工程、管理等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等工作,并根据相关体系精准施策、协同发力。

    完善城市水环境治理标准体系

    我国现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在雨季污染控制方面存在单一、刚性的局限性,使得雨季量大、短时、分散的雨季污水难以全部输送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又缺失对其进行快速处理并就近排放的标准依据。

    为系统指导雨季污染防治,应借鉴外国的TMDL(最大日负荷总量)管理体系,研究和发布一部以受纳水体环境容量为抓手的入河湖排口污染治理标准体系。依托于该标准体系,可根据雨季和旱季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对雨水污水进行快速处理和排放,实现城市入河污染物总量的动态管控。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宣传并严格执行该标准体系,支持多途径快速处理雨季溢流污染,落实精准、科学、动态治污的要求。

    构建“绿—灰—蓝”设施耦合工程体系

    我国现有的城市排水系统没有实现雨季和旱季的动态管理,导致城市源头—管网—污水厂—排放口等各排水设施工程的设计建设标准不一、处理能力不匹配,设施协同运行效能低。

    对此,应针对城市雨季溢流污染来源和现有排水系统的特点,统筹优化着眼于源头削减的绿色基础设施、以过程蓄排和快速处理为主导功能的灰色基础设施、末端受纳水环境蓝色基础设施的布局和衔接,构建以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为理念的“绿—灰—蓝”设施耦合的工程体系。

    同时,要重视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的建设,基于城市绿地、广场、道路等空间格局,在源头削减面源污染的产生;要着重梳理污水收集和处理骨干系统,留足冗余,以应对一定量的雨季污染;要因地制宜采取完善管网建设、雨前降低管网运行水位、雨水排口和截流井改造、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等措施,削减雨季溢流污染入河量;超过排水系统承载能力溢流的,应在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快速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入河。

    建立跨部门协同、多主体参与的智慧管理体系

    雨季污染问题的解决要依靠城市环保、水务、建设、城管、园林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排水系统中各项设施的智慧协同运行。然而,由于部门职责的分割,加上缺乏相关规范标准的约束,不同部门在雨季均按照各自的单一职责开展工作,对各项工作间的相互关联影响认识片面或考虑欠周,无法使相关设施发挥协同作用,加剧了雨季污染问题。

    跨部门多主体协同治理是未来城市水环境管理的方向。在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工程体系后,地方政府可以整合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的水环境监测和运维力量,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工程体系的智慧运维,实施源—网—厂—河设施一体化协同调控与运行维护,提升城市排水系统运行效能。

    此外,提议建立雨季污染治理的费价机制,创新试点大排水户(硬化下垫面超过一定量的集中排水户)征收雨季污染处理费用,用于相关设施的建设和运维。要重视和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水环境治理的作用,建立各主体间的信息公开和交流机制,探索一套民众参与奖惩机制,积极调动广大民众参与雨前—雨中—雨后管理、设施保护、民间河长定期巡逻等活动的积极性。可通过民众参与和监督,制止危害设施效能的行为,并采用奖惩机制,增强民众保护环境的获得感和责任感,共同推进城市水生态环境保护。

    贾海峰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城市径流控制与河流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城市水环境规划与管理、城市径流控制与海绵城市、城市水环境修复、环境模拟、环境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科研和教学工作。担任国家重大水专项标志性成果责任专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海绵城市建设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城市排水国际水利与环境工程学会/国际水协联合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设智库”专家。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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