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治水有责”到“治水有方”,湖北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持续谋划发展,确保“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
8月22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从五个方面共提出15条具体举措,明确到2030年,全省幸福河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建成一批幸福河湖。其中,到2030年,省级水网工程覆盖度达到90%,全省3级及以上堤防达标率达到90%以上。
近年来,湖北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探索出一条从治水到兴水、从生态保护到绿色发展的实践路径,为建设美丽湖北、提升支点生态承载能力注入绿色动能。2024年,全省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5.8%,较“十三五”末提升5.4个百分点。
以系统治理绘就幸福河湖新图景 湖泊逾千,星罗棋布。湖北作为中国重要的水利大省之一,是长江干线流经里程最长的省份。全省总水域面积2706平方公里,长度5公里以上河流(不含长江、汉江)4229条,总长度5.9万公里,拥有1232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755个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湖泊。
丰富的水资源为湖北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也给河湖管护治理带来了严峻挑战。
2017年,湖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并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系列行动,分别聚焦“迎春行动”“清流行动”“示范建设行动”“攻坚行动”“净化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等主题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通过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让“千湖之省”重现碧波荡漾,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加速实现从碧水清流到幸福河湖的跨越。
通过构建组织制度责任体系,湖北每一条河、每一个湖都有了专属“管家”。全省3.8万名河湖长上岗履职,构建起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24年,湖北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5.8%,长江、汉江干流湖北段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及以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达到100%。河湖长制推行以来,荆楚大地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从“单一之治”到“流域共治”,湖北制定了幸福河湖评价指南,完成了1167个河湖健康评价,建立起“一河(湖)一档”动态管理体系。全省4条河湖入选全国母亲河复苏行动名单;襄阳莺河、宜昌柏临河、十堰茅塔河等全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高标准推进,20个省级幸福河湖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幸福河湖建设全域发展。
围绕构建“三江千湖,北送东流”的水网格局,湖北共谋划4类157个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荆楚安澜”现代水网骨干工程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为建设美丽湖北、提升支点生态承载能力提供坚强保障。
当前,湖北发展进入跨越赶超关键期、转型升级突破期、内生动力迸发期,迫切需要生态环境发挥更大支撑作用,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着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
对此,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统筹推进水安全水平提升、水环境质量改善、水生态系统修复、水资源价值转化、水文化保护传承,整体提升支点的生态承载力。
资产化推动河湖生态价值转化 在提升河湖安全水平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安全韧性现代水网建设,健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推进河湖库突出问题整治。深入实施“荆楚安澜”现代水网规划,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持续开展河湖库卫星遥感图斑问题核查。到2030年,省级水网工程覆盖度达到90%,全省3级及以上堤防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方面,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开展河湖生态系统修复。持续推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母亲河”名录并实施复苏行动。到2030年,全省重要河湖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证率达到90%以上,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5%以上。
同时,随着河湖治理保护进入全新阶段,《意见》提出要加强水域岸线保护修复,开展乡村河湖综合治理,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在推动河湖生态价值转化方面提出多项举措,着力打造河湖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效共赢”的绿色发展新模式。旨在通过提供优质水资源、水环境,带动水经济发展,推动生态价值转化,成为“两山”转化的重要探索。
《意见》提出,稳妥推进全省涉河湖水资源水工程资产化改革,全面摸清水利“三资”底数,建立“三资”和盘活项目“两张清单”。将河湖资源通过用水权交易、水生态产品价值交易、文旅资源经营权出让等方式进行资产化。对河湖资产进行“用途”分类,依据不同类型采取抵押贷款、取水贷、REITs、ABS证券化等方式开展融资,充分发挥河湖资产使用价值。
同时,健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扶持“河湖+”融合发展产业。构建河湖资源交易体系,鼓励地方探索搭建交易平台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积极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幸福河湖建设。培育“河湖+绿色低碳产业”,以优质水资源助力饮用水及饮料产品生产,探索河湖淤泥资源化利用,形成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良性循环,让幸福河湖成为富民惠民的金山银山。
此外,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明确,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根据地方财力合理安排资金支持幸福河湖建设。因地制宜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共建”的格局,提升幸福河湖建设的可持续性和综合效益。
来源:长江商报